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679d3510100d9um.html
最近一直在关注任志强的博客,我想看看他都说了些什么,如何反驳他。上面的链接是他的博文“还给市场定价权”
他认为,“用两限房的限制性价格来指令市场”,是违背价格法的,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定。
问题是中国的土地不是私有的,是国家所有的。土地不私有化,就不是市场经济,不是市场经济,就不能由市场定价,即使由市场定价,也不是合理的价。
任志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忽略了土地归国家所有这一事实,既然不是私有的东西,如何由市场来定价?